一、古代的法官典范
自古有许多名留青史的好法官,他们坚持司法公正与对生命的尊重,甚至勇于拒绝上级以权代法。例如《新唐书》纪载,唐朝名相狄仁杰在担任大理寺丞(最高法院法官)期间,他断案清明:到任一年内,清理了积压已久的案件,案涉一万七千余人,且无一人事后喊冤;他维护法律与生命:两位将军误砍唐太宗陵墓(昭陵)的柏树,论罪应只免职,但唐高宗怒道:他们砍伐昭陵柏树,置我于不孝,必须处死。狄仁杰直言:陛下的律法悬挂在宫外阙门上,罪不至死而要处死他们,如何取信于天下?后世将如何看待陛下?高宗怒气稍解,免去两人的死罪。
以狄仁杰为典范,优秀法官应能断案清明、减少冤屈,更要能在权力面前坚守法度,展现司法独立与公正无私的核心价值。
二、当法官违法
在中共的统治下,司法往往成为服务政权的工具,许多法官为自身利益,不问是非只问政治对错。例如面对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许多法官选择违法办案,沦为权力的工具。以下举例中共法官违法型态,以见其荒唐无度。
1. 剥夺辩护权与法律程序违法
这是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最常见的违法行为,例如以“安检”为名强行扣押律师电脑、公事包,或要求律师出示法律规定之外的证明(如不修炼证明),否则不准开庭;当当事人提到“修炼无罪”或法律依据时,法官频繁打断、威胁;秘密开庭,在不告知律师开庭时间、地点的情况下直接宣判;地点违法,不在正规法庭开庭,而是在看守所、洗脑班甚至秘密拘留点进行非法审判。
2. 滥用职权与枉法裁判
例如适用法律错误,滥用《刑法》第300条,但实际上,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伪造、串通证据,明知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如宣传单、书籍)属于合法财产,却将其认定为“犯罪证据”,或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判刑。
3. 侵犯人权与法庭暴力
例如在法庭上命令法警殴打、拖拽律师或年迈的当事人;威胁家属若请律师则判刑更重,或禁止家属旁听;公开叫嚣藐视法律,在法庭上公开宣称“不要跟我讲法律”、“上级指示大于法律”等违反法治原则的言论。
4. 违反回避制度与内部运作
例如默认行政干预、黑箱作业,判决结果在开庭前就由政法委或610人员定下,庭审仅是走形式;宣判后拒绝向家属或律师提供正式法律文书,以阻碍其提起上诉。
根据中国《公务员法》和《法官法》中关于“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规定,这些违法行为都将是日后追究法官个人法律责任的依据。
三、人间律法之外的罪罚
司法之恶,不仅影响一案一人,还影响社会道德秩序与法治信心,属于道教经典《太上感应篇》上认定的几项罪业:轻蔑天民、扰乱国政、以直为曲、是非不当、阴贼良善、刑及无辜。佛教经典《法句经》列举造业者的天罚包括:遭受剧痛、不幸、身体伤残或重病、发疯、失去亲人、财产破毁,甚至死后将会堕入地狱。以下仅举几例作恶法官的罪与报。
陈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法官,是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法官。他执法涉及“滥用职权与枉法裁判”,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诬判四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十二年重刑。诬判后的第三年,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在享受作恶果实前(先进法官),他在肺癌的折磨中死亡,时年五十一岁。[1]
丁锐,原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院长、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在其任内,任由所属单位行“剥夺辩护权与法律程序违法”,例如:以视频方式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继武,据悉,家人在非法庭审时没有见到王继武本人,只听到声音,法官强迫他认罪,而王继武坚定地说“我没罪”。之后,王继武被判刑四年半,罚金一万元。丁锐在还没享受到升官发财的作恶果实前,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晚突发心梗暴毙,年仅41岁。[2]
杨东升,曾任河南省鲁山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鲁山县法院至少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杨东升一人就重判了二人。他执法涉及“违反回避制度与内部运作”,他回应劝善者说: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想说服我,没门!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不管甚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在还没享受到升官发财的作恶果实前,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鲁山县法院警车在郑尧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杨东升身亡。[3]
魏殿东,原东港大东法庭庭长。他执法涉及“剥夺辩护权与法律程序违法”、“滥用职权与枉法裁判”,他以东港市公检法合谋捏造的伪证对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学员家属质问他为甚么不通知家属、不开庭,偷偷给判刑?魏殿东大吼:愿上哪儿告上哪儿告,上哪儿你们也告不赢!在还没享受到升官发财的作恶果实前,转年,魏殿东被诊断出肠癌晚期,几个月后死去。时年三十九岁。[4]
四、结语
《荀子》说:公生明,偏生暗。许多人在反思现在中国社会道德滑落、人心阴暗的问题,难道这与法官违法无关吗?也许很多法官像前述杨东升的想法: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在两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佛就说过:恶业未成熟,恶者见为福;恶业成熟时,恶人始见苦(《法句经》)。意即,当恶报还没有到来时,作恶者往往觉得自己不会受到惩罚,甚至还得福了;等到报应时机到来,恶人才会尝到真正的痛苦。
现世恶报是给还在作恶者的警示,为了自己、为了整体社会,愿天下的法官都能坚守法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