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字的过程中,象有人在敲打放电脑桌子靠的那面墙,使得桌子晃动,鼠标抖的很厉害。我的楼上和楼下都没住人,隔壁房间也没有人,怎么回事?很奇怪,当时我没有悟到应该立即停止打字。
一、产生怨恨心
我把打出的电子版《法律意见书》交给当地协调同修,同时向她指出这个问题,我说:“这是法律意见书,Y律师也没从法律方面谈呀?”可是协调同修维护Y律师,还帮着圆场。我没有和协调同修继续争论下去,也没问她打出来要做什么。为什么不问呢?我是出于对协调同修的信任和安全考虑。也许是有更多的同修发现这个《法律意见书》有问题,协调同修叫把做出来的纸质《法律意见书》都烧了。
虽然后来当地协调同修向我道歉说:“我错了。”但我心里不平衡,产生了埋怨心,心里想:“浪费了我的时间和大法的资源。”同时对甲地的A同修产生了怨恨心,因为甲地这个案子是由A同修负责协调的,传出这个《法律意见书》源头肯定是她。怨恨她怎么不看清楚,正邪大战这么重大的事情怎么不看清楚,对律师写的东西,怎么不用心去看,就这么往外传,造成多大的影响。
我后来惊奇的发现,甲地同修们都没有看出《法律意见书》中的问题,我又怨恨起甲地同修们,怨恨他们看东西走马观花,不负责任,或是被“名”迷住了,因为Y律师是有名的维权律师,以为写出来的东西肯定没问题。
甲地同修让A同修向Y律师提出这个问题,问问这个问题,可A同修说她不做这个事,我就更恨A同修了,为什么不问?怕麻烦,不问?这是对案件、对法不负责任;因为他出名,不用问?这是盲目崇拜;慑于他的名不敢问?这是回避问题;认同他的观点不用问?这是认识上有问题,是法理不清。我想不通A同修为什么不问,还觉的她有点糊涂。
二、怨恨心不去带来的后果
其实到这时我已积累了很多怨恨了,特别是对A同修不问Y律师这个问题我很纠结。但我意识不到,没有觉的不正常,因为我没有向内找,看不到自己的执著。
最近我地大批同修遭到绑架,需要请律师。甲地A同修跑到我地来推荐Y律师。我一听说,对A同修的气恨就来了,心想:“你做事这样不负责任,还到处推荐。”但我知道自己是修炼人,所以我压制着我的气恨。
在会面时,我当面提出问题,并让A同修问一下Y律师。可A同修说她不问,我心里就起火了,但我压制着自己,继续说:“你不问,那你帮我们问一下好吧?”A同修说她也不问。我一下子火就憋不住了,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就是要故意刺激和伤害A同修,好象越伤害到她,我心里就越舒服,以发泄她不给我们问话和她做事不负责任、不可理喻,同时有一点想让她认识到她到处推荐Y律师的盲目。我们这次见面不欢而散。
我突然想到了公义论坛,向公义论坛请教,才知道明慧网早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就发表了《建议立即停止传阅、散发常人律师书写的法律意见书》。这说明甲地和我地同修们都没看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证实了我的看法是对的,我就更恨甲地A同修了。
A同修传出的这份Y律师的《法律意见书》落款日期是二零二五年九月,说明Y律师在不同的案件中一直在沿用这份《法律意见书》。因为很多同修没有看见明慧网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就发表的《建议立即停止传阅、散发常人律师书写的法律意见书》,我估计Y律师还会在以后的案件中沿用这个《法律意见书》
三、学法消除了我心中的怨恨
通过学法我豁然开朗,心胸一下子变宽了,我不再钻在一个牛角尖里,老是怨恨A同修。其实A是想帮助我们,如果我当时心里没有怨恨,顾全大局,心平气和的提出问题,大家共同想办法解决问题,结果会不一样。
其实我并不是否定Y律师,听说Y律师确实为法轮功学员做过无罪辩护,并因此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他的律师执照被邪党吊销。他值得我们大法弟子尊敬与信赖。他为法轮功学员付出这么多,却没有了律师执照。他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也是帮助法轮功学员,这是多好的事。
我只是想知道《法律意见书》中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地方,如果Y律师真是这样认识的,那说明他还不明白真相。我们作为大法弟子要救度众生,我们请的律师也应该救。我们应该把《九评共产党》给他看,给他讲法轮功的真相,他只有明白了真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维权律师,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有勇气说真话。我们不能对律师苛求,他们能站出来为我们做无罪辩护,已经很不错,他们也要顶着很大的压力,我们应该感谢他们。
如果我当时能及时发现自己的状态不对,及时提高心性,去掉怨恨心,心平气和的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A同修是能理解的,她就会讲出她不问律师的原因。然后我们共同在法理上交流,通过客观的分析、辨别,A同修会提高对Y律师和Y的《法律意见书》的正确认识。
之后,我们再与Y律师交流,善意的指出他的不足,让他更清楚的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更深入的了解法轮功真相,帮助他在思想上解除对中共的顾虑,解决他实际面临的困难,结合公义论坛上的建议,让Y律师在我们的冤案中走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维权律师的路,这样才能更多的救度公检法司的众生,营救更多的同修,Y律师也在为自己的未来奠定最好的基础,这对Y律师来说多好啊!
现在回想火憋不住时说的那些不该说的话,我很懊悔,肯定伤害了一些同修和Y律师。我想说对不起,现在也找不到同修了,每每想起这事,总有心痛的感觉。
我只有吸取教训,去掉怨恨心,学会宽容别人,善意的去理解别人,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才能不辜负师父的教诲。
以上是个人的体会,如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责任编辑:程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