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九年间,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24位法轮功学员遭高阳县检察院批捕、起诉,其中二十一人遭高阳县法院非法庭审、诬判: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韩俊德、李秋艳、孙立英、张喜梅、高金萍、陈秀梅、郭志萍、吴俊苹、李素梅、范书银、支占民、王彦辉;蠡县法轮功学员张小俭、吴新华、朱素荣、胡德钰、赵九洲;安国市法轮功学员蒋凤、马会欣、李亚、邓丽敏。(部分诬判案例因未确定是高阳县所为没有列入统计)
其中七十多岁的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韩俊德,二零二二年在唐山第五监狱被迫害致死。
蠡县法轮功学员赵九洲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遭高阳县法院非法庭审,四月二十六日,赵九洲在看守所被害死。
安国市的法轮功学员马会欣女士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脑出血,做开颅手术,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她仍被高阳县法院非法判管制一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
二零二三年一月,法轮功学员李亚、邓丽敏的案子被送到高阳检察院,后续结果未见到报道。
二零二六年四月转入高阳县检察院的“案子”又有两个:一是保定市清苑区法轮功学员唐荣花、冯迎新;二是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郭志萍。
高阳县检察院、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员有:
高阳县检察院:
检察长:王秀英、陈伟、安通;
副检察长:韩冬青、齐映天;
批捕科长:马若舟;
公诉人:蔡立功、侯志勇、姚素玲、王东方(女)东方(女)、王仲良等。
高阳县法院:
院长:肖伟、王卫东
副院长:冯立强、张立民、胡文生
审判长:李志勇、陈洪强
副庭长:陈洪强
陪审员:官志平、王利军、张树培等。
与高阳县检察院、法院的执法人员谈谈
本文是想与高阳县检察院、法院的执法人员谈谈。
你们专管外县市法轮功的案子也已经快十年了,法轮功学员给你们写的劝善信一定不少,法轮功学员也会亲自给你们讲真相,在庭审中你们也听到正义律师、亲友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自辩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自由,信仰无罪等辩护。
法轮功学员不追求世间的名利情,他们的目标是返本归真,修炼真善忍,最后要修成佛道神。
对这样的群体实施迫害的人,其结果是极其悲惨的。不信神不等于没有神,昧着良心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你们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痛苦,将来都是要偿还的。你可能说:“这不是我愿意干的,是共产党让我干的。”但是上天的惩处不是你的辩解能左右的,操纵者有操纵者的罪,追随者有追随者的罪,都是共同犯罪。在现实中的、在你们身边的,那些遭恶报案例数不胜数。
在法轮功学员眼中,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法轮功学员不希望你们走到不可逆转的绝路上去,才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给包括你们在内的生命讲真相,讲善恶,讲天意……
你们身为执法人员,对法律应该是清楚的,请你们回过头来看一看你们自己走过的路,再看看下面的分析,你能不能认同呢?
一、江泽民设套,“610”、政法委牵头,让公检法人员做无脑的打手
在中共的统治下,它推行的就是愚民政策,让老百姓变的越愚蠢,越智力低下它才觉的越安全,越好统治。对公检法司人员控制更是严重,不让你有一点自己的思想,从你走進这个体制开始就给你强力灌输要听党的话,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把党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这不就和宣传的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相矛盾了吗?到底是人大还是法大? 从中共发动的历次的政治运动来看,都是对宪法法律的践踏,事实证明中共从来没有想过要依法治国,它挂依法治国这个羊头,目的是为了骗人卖它的狗肉。
中共说一套做一套,表里不一,引导、逼迫人们造假、说谎,让人们抛弃道德,泯灭人性,就是不让人们在乎中共的造假和撒谎,在中共几十年的专制统治中,把中国人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唯利是图,只要能挣到钱什么坏事都干。
现在的公检法人员,根本不看法轮功对与错,只要中共让打就打,让抓就抓,让判就判,让判几年就判几年,让打死就打死,让摘器官就摘器官。这种奴才、打手的角色,是中共早就培养出来的,你若不懂得正常的国家与正常的公检法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只按中共要求把它当成挣钱的工作,那就失去了正义感,更不会有秉公执法的意识和勇气了。
而且,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了直接听从于江泽民的“610”办公室,并授权政法委牵头,这样政法委、“610”就成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头子,公检法都得听他们指挥,政法委、“610”成了隐藏在公检法司背后的主子,法律程序看起来是公检法在走,其实公检法根本做不了主,有什么事都得向政法委、“610”汇报,让他们定夺。公检法人员只是走过场、演个丑角而已。
二、中共政法委坑害公检法人员最深
政法委是共产党内部的一个委员会,但是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后,却给了它凌驾在公检法之上的顶级权力,让它伙同“610”办公室对迫害法轮功发号施令,同时在幕后操控公检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包括刑期年数都是他们内定好的。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找到检察官、法官后,他们都说:“我们说了不算。”从迫害一开始的政法委书记罗干到邪恶政法委头子周永康,一直到现在,政法委依然扛着迫害法轮功的大旗。
政法委不仅内外把持迫害大权,中间还操控中级法院作出违法的指定管辖,目的就是加大法轮功学员家属营救自己家人的难度,让你哪儿都不知道,怎么去找检察院、法院?让你谁都不认识怎么去找检察官、法官?再就是指派专地、专人管法轮功的案子,它好管理,好控制。
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对案件管辖权归属的相关规定,但是,那是不适用于法轮功的,对法轮功指定专区管辖,我们找不到任何法律授权,更不符合我国对刑事案件管辖,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规定原则。
所以让高阳县检察院、法院管外地法轮功“案子”是违法的,是让你们背黑锅,更可怕的是让你们下地狱更深,因为迫害法轮功会遭惨烈恶报的。
三、几个方面可以断定,你们是知道迫害法轮功违法的
检察院方面的作为:
(一)涉案物品没有当场清点,没有扣押清单。检察院没有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将非法搜查来的东西作为证据。
(二)涉案证据数量在《起诉意见书》和《提请批准逮捕书》中不一样,涉嫌造假。
(三)讯问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字,没有任何意义。可是检察院依然违法批捕。
(四)证人的笔录无法证明物证归当事人所有,依然作为证据出现;三百多人签名按手印证明法轮功学员是位好教师的名单不予采纳,而作明显的伪证却予以采纳;两个证人,一个笔体签字,律师要求鉴定时,公诉人满不在乎地说:我们承认证据有瑕疵,这不影响定罪。
(五)《认定结论》没有鉴定人签字,保定国保大队没有鉴定资格。依然作为证据出现。
(六)公诉人对于律师的质询,没做任何回应,对于律师和家属辩护人提出的无罪陈述和证据,也没做任何回应。
(七)公诉人读起诉书声音又快又小,明显是心虚的表现。
(八)公诉人还当众辱骂法轮功学员,并扬言:你们不认罪,请这样的律师,有的民众还张贴我,要重判你们!
(九)律师向他的当事人问话时,公诉人不通过法官的同意,多次打断律师的问话。还有陪审员多次强行打断律师的说话。
(十)律师向其当事人正常问话:抓你的时候及审问你的过程中,警察有没有给你出示你犯了哪条法律条文?有没有出示有效的证件?有没有说明你被传唤的理由?法轮功学员答:没有。公诉人火了,大声喊:公检法办案用你一个律师管!
(十一)不执行“回避”法律规定。公诉人说:我们都回避,剩下你自己开吧!无神论公检法根本就没有资格管有信仰人的案子,这场迫害根本就不应该出现。
法院方面的作为:
(一)公诉人、法官、陪审员都没有在公示牌上公示姓名。本来是公开开庭,却不让家人、亲戚、朋友旁听。有人在法院门口走动就不开庭,非得等到人都走了才开庭,这不是明显的做贼心虚吗?
(二)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蒋凤偷偷开庭,非法判刑五年。
(三)不让证人出庭作证。
(四)《认定结论》没有鉴定人签字,保定国保大队没有鉴定资格。法官依然将其作为证据,冤判法轮功学员。
(五)辨别是否属于危害法律实施的证据不当庭呈现。
(六)不质证。法律规定,不质证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判案依据的。
(七)普通的庭审是不应该被戴手铐的,而法轮功学员被戴着手铐庭审两小时,律师请求打开手铐,没被法庭采纳。
四、迫害法轮佛法,罪大无边
在历史上,迫害佛法,残害修炼人的情况可能各有不同,但是结果几乎是相同的,就是害佛的帝王遭恶报,改朝换代。如:五代时期,后周第二位皇帝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此后胸生恶疮而死,年仅三十九岁。次年陈桥兵变,后周灭亡。再如:南北朝时期,北魏太武帝拓跋焘(音:涛,鲜卑族)438年下诏令50岁以下僧侣还俗,以解决兵源;444年又下诏驱逐僧侣;446年下诏击破焚烧佛像及佛经,拆毁寺院,活埋僧侣。极力推动灭佛运动的三朝老臣崔浩450年和他三家姻亲被灭族;两年后如日中天的太武帝被宦官杀死,他两个儿子也相继死于宦官之手。
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遭迫害的人数之多,跨度之长,残忍程度之惨烈,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邪恶。但是,因为这一次劫难是神安排的,一是宇宙的净化与升级,二是淘汰恶人、救度好人。
虽然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七年来,至少有两万多人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恶报,很多恶报是警示,就是提醒你不要作恶了。因为这次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中共通过谎言欺骗维持的,很多人不知道真相,所以为给这些人一次机会,让法轮功学员把真相告诉世人,从而让人们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退出中共而得救。中共对修炼人罄竹难书的迫害,神看着不心疼吗?神说结束就结束,把那些参与迫害的人都毁掉。可以,这此末劫最后时期的这场灾难不是只除恶,还要救众生,所以就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目地就是为了让被蒙蔽的同胞明白真相而得救。
五、快快觉醒,莫再作恶,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李庄乡法轮功女学员唐荣花、冯迎新,分别于三月二十日、二十一日遭到非法抄家、绑架,目前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至今近两个月。据悉,构陷她们的案件已被转至高阳检察院。
还有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郭志萍的案子也递送到高阳检察院。
希望高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秀英、陈伟、安通。副检察长:韩冬青、齐映天。批捕科长:马若舟。公诉人:蔡立功、侯志勇、姚素玲、王东方(女)东方(女)、王仲良等,对以上两个案子立即撤销批捕,不再上诉,把迫害好人的案子终止在你们的手中。
请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因为大限将至,到时候可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