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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公诉人自爆先立案、后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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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徐振国、赵淑萍、熊凤艳、夏秀华、唐桂艳、姚秀荣六人,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集市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唐山遵化法院对六人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不仅当庭威胁旁听人员,还自曝在抓捕前五个月就已“立案”,暴露出严重违法的程序问题。

一、强迫驱离旁听人员:公诉人当庭威胁“谁不走就抓起来”

六月四日上午十点,遵化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家属和亲友经过刷脸、查验身份证等多重安检后进入法庭旁听。

约十点十分,审判长王雪梅突然宣布:“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不适合公开审理”,要求所有旁听人员全部离场。

熊凤艳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异议,要求法院出示限制旁听的法律依据。旁听人员也纷纷要求法官依法说明理由。

见无人配合,公诉人竟走到旁听席前挥手驱赶,并威胁道:“谁不走就抓起来拘留!” 随后,他们又让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出面劝离各自家属。

在压力下,徐振国、赵淑萍夫妇的家属和唐桂艳的六位亲属被迫离场,部分旁听者也悄然离开。但仍有十余位亲友坚持捍卫自己的旁听权利。

僵持约一小时后,十点三十分左右,审判长称“请示领导后同意继续开庭”。

二、84岁夏秀华坐轮椅出庭:当庭辞退拒绝做无罪辩护的律师

庭审中,84岁、坐轮椅出庭的夏秀华表示,她到庭后才得知家属聘请的律师拒绝为她做无罪辩护,因此要求当庭辞退律师。

审判长王雪梅再次确认后,夏秀华仍坚持辞退。法官随即宣布两名律师离场,并要求夏秀华在十日内自行聘请愿意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同时命令她离开法庭。

熊凤艳的辩护律师立即抗议,指出共同案件不能拆分开庭,此举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但法官仍坚持继续对其他五人审理。

此外,熊凤艳的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回避,理由是公诉人无权驱赶旁听人员,但法官拒绝采纳。

三、公诉人自曝:抓捕前五个月就已“立案”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透露,本案于二零二五年五月立案,而抓捕发生在十一月二十八日的遵化娘娘庄集市。

起诉书的全部指控都围绕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抓捕展开,而所谓“证据”则是立案后数月间在不同集市偷拍的画面。

熊凤艳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 先立案、后搜集所谓“证据”,再过五个多月才抓人,完全违反法律程序

这一点也从侧面印证了本案是事先策划、长期监控后的定向构陷。

四、再次威胁旁听人员:收缴身份证、扬言“采取强制措施”

午休后,下午一点二十分,旁听人员再次进入法庭。法警突然要求收缴所有旁听者的身份证,声称要“辨认身份”,并威胁说若确认旁听者是法轮功学员,将“采取强制措施”。

姚秀荣的儿子主动递交身份证,其余旁听者拒绝配合,并要求法庭出示法律依据。 熊凤艳的辩护律师高声提醒旁听者:不能配合法庭的非法要求

五、熊凤艳庭审中晕倒,被急救车送医

法官见无理要求不能得逞后继续开庭,下午四点多,因身体状况不佳而被取保候审的熊凤艳血压骤升,当庭晕倒,被急救车送往医院。

熊凤艳的辩护人要求休庭、择日再审,但法院坚持继续对其余四人开庭。

公诉人最终建议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分别非法判刑一年半、两年、三年半和四年半。

六、违法操作层出不穷:遵化法院的“审判”实为迫害

本案中,遵化法院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 以“国家机密”为由驱赶旁听,却无法提供任何法律依据
  · 公诉人威胁旁听者、越权驱赶
  · 先立案后取证、程序严重违法
  · 强行拆分共同案件
  · 试图收缴旁听者身份证并威胁若是法轮功修炼者就采取“强制措施”
  · 对身体状况危急的被告仍坚持继续庭审

这些行为显示部分司法人员滥用权力,背离司法公正原则,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执行者。

正如律师于文生曾指出: “迫害法轮功这件事情,把司法系统变成了迫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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