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志伟、刘雪梅因张贴“不干胶”真相标语(内容包括“中共是邪教、中共是恶魔”)及发放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者诬告。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晚,梅江区公安分局出动七八辆警车、三辆消防车,赶到夫妇二人在梅江区的住处企图实施绑架。二人坚持正念抵制、拒绝开门,当晚绑架未遂。此后,他们被严密监控。
据悉,刘雪梅、汤志伟早已被非法跟踪、监控多时。他们经营的服装店频遭陌生人骚扰,店门口常有可疑车辆与人员徘徊,导致店铺无法正常经营,被迫停业。他们居住的小区也长期出现陌生车辆,车辆隔段时间更换,且常有可疑人员出没。二零二五年六月底,两名青年男子骑摩托车出现在楼下,装扮成外地游客,随后一辆黑色轿车驶来,两名中年男子与其会合。他们在楼下张望、低声议论,其中一名中年男子还在汤志伟、刘雪梅家门口拍照,之后一行人离开。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一日,夫妇二人再次张贴真相不干胶、发放真相传单时被跟踪监控。十月十二日晚九点五十分左右,他们在居住小区侧被梅江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等私人物品。
汤志伟、刘雪梅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看守所,十一月十七日被梅江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整个构陷流程为:梅江区公安分局 → 梅江区检察院 → 梅县区检察院 → 梅县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梅县区法院对夫妇二人非法庭审。参与人员包括:审判长张威,审判员张巧玲,陪审员叶舒,书记员凌悦,法官助理黄佳佳。四月底法院下达枉判:二人均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罚款十二万元。
梅州地区迫害严重,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重判
梅江区学员傅雪冰: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被绑架,关押在城东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枉判五年、勒索八万元。
兴宁市学员李卓忠、廖苑群夫妇: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合水派出所绑架构陷;同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十五万元;上诉至梅州市中级法院后仍被维持冤判。李卓忠被劫入广东四会监狱,廖苑群被劫入广州女子监狱。
信仰“真、善、忍”完全合法,迫害本身才是违法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造福家庭与社会,本身完全合法,理应受到尊重与保护。法轮功学员根本不应被抓捕、起诉、庭审。
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在为自身遭受的迫害讨回公道,也是维护社会正义与良知,理应受到宪法与法律的保护。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迫害坚持“真、善、忍”的好人,难道不是社会的悲哀吗?为何还要推波助澜?当下天灾人祸接连不断,这是上天对作恶者的警告,也请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多多思考,快快醒悟,莫要助纣为虐,为自己种下恶果。
相关责任人:
(1)梅县区检察院检察长(2020年12月起任)李培军,13826624567
(2)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4年11月任命)张威 13823869381,1979年3月15日出生,13823869381原民庭法官
(3)梅县区法院刑庭原副庭长 张巧玲13502523608,1974年6月28日出生,2024年9月被免去副庭长职务
(4)梅县区法院叶舒 13750579924,2589757
(4)梅县区法院副院长肖锋(2020年10月任命)13500120808,原民事审判二庭庭长(2018年在职)1977年1月13日出生,分管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工作
(5)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4年10月起任)周政,13632196187(?)